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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一周楼事:夫妻变更房屋权属免税 李泽楷甩卖物业(5)

2014年01月18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周楼事:夫妻变更房屋权属免税李泽楷甩卖物业(5)

  1月17日 中新网:两部门通知称“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房屋原归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原归夫妻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免征契税。

  《通知》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中新网房产频道)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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