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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小楼被拆 租户称数百万元货物全砸进去了

2014年01月22日 14:24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二层小楼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1月20日,市民孙先生反映,他在浦口区租了谢女士的两间房用作仓库,堆放了价值300多万元的柴油机配件。让他没想到的是,17日中午,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局四公司)和当地城管来到现场,将包括两间仓库在内的两层小楼拆除,导致货物被埋,损失惨重。对此,大桥局四公司称谢女士的房子是违建,公司请了当地城管配合自拆违建,而城管部门则否认是配合该公司拆违。

  租户叫苦:

  二层楼被拆,拆完后才知道

  被拆除的二层小楼,与大桥局四公司办公大楼只有一墙之隔。1月20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场已经成一片废墟,里面埋着热水器、货架等物品。60多岁的钟师傅站在废墟前,欲哭无泪,他与孙先生一样,都是租了谢女士的房子。

  钟师傅说,17日下午1点左右,一群穿保安制服的人和城管队员来到现场,他们称谢女士的二层小楼是违建,要立即拆除。不少保安冲进楼内往外搬东西,“屋里的东西没有搬完,他们就开始拆了。”钟师傅说,他的相机、手机等价值一万多元的财物全埋在废墟中。

  “我刚进了一百多万元的货,全埋进去了。”租客孙先生说,他专门做柴油发动机配件生意,二层小楼被拆除,他事先根本不知情,直到17日晚上9点多,他才得知租的房子被拆了。等他赶回去,发现只有少量货物堆放在废墟旁。他说,屋内货架上有不少货物,价值300多万。

  “房主”质疑:

  还没协商好,小楼就被拆了

  1月20日,记者见到了房主谢女士。她说,500多平米的二层小楼,原本是南通六建公司大桥四处项目部的临时用房,总共有13间。2007年11月,在大桥局四公司一名陈姓副经理的见证下,南通六建大桥四处项目部转让了这13间房子给她,用作办公房。后来她将房子翻建成二层小楼,谢女士称二层小楼的确没有手续,“因为地是铁路部门的地,翻建时大桥局四公司没有干涉,是默许的,房子没有两证。”

  谢女士说,到了2012年底,大桥局四公司突然找到她,称要收回二层小楼的使用权,并答应给20万元建设费。对此,谢女士称,因为大桥局四公司欠她几十万元工程款,且拖欠了很多年,她要求大桥局四公司支付完工程款之后,再协商二层小楼的使用权转让一事。让她没想到的是,大桥局四公司竟称二层小楼是违建,多次发函给她,要求她自拆小楼。

  今年1月8日,谢女士再次接到大桥局四公司发来的通知函,要求她自拆二层小楼。谢女士称,她接到通知函后多次去找大桥局四公司,但都被门卫拦在门口。1月17日下午2点多钟,她再次到大桥局四公司找发函的人,却发现二层小楼快被拆光了。

  回应

  大桥局四公司:

  配合城管自拆违建

  1月20日中午,现代快报记者找到大桥局四公司。该公司负责房产管理的王主任称,谢女士建设的二层小楼用地是大桥局四公司的,南通六建公司大桥四处项目部不是他们单位下属企业,他们无权处置大桥局四公司用地上的房产。谢女士建设的房屋产权应该还是大桥局四公司的。因为考虑到谢女士建房有成本,所以回收房屋使用权时,公司提出给谢女士20万元补偿,但协商过多次都没有谈妥。

  大桥局四公司保卫部负责人称,1月17日拆房,属于公司自拆行为,当时还请泰山街道城管来做见证,也表明是配合城管自拆。拆房前工作人员将屋内值钱的东西都清空了。租客们说有数百万的财产被埋,是没有依据的。

  街道城管:

  未下达拆违通知

  对于大桥局四公司的说法,泰山街道城管科有关人士称,当天城管确实到了现场,但不是大桥局四公司请过去的,而是接到举报赶到现场的,到现场后得知是大桥局四公司自拆公司内部一处房产,城管部门便没有过问。昨天,浦口区城管执法大队有关人士称,最近他们没有给大桥局四公司下达拆违的通知。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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