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优化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环评审批
昨日,沈阳市环保局发布关于环保改制一号文件,提出今后办理房产项目环境审批手续,将节省三分之二的时间与费用。这为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在大会上,沈阳市环保局下发《关于优化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提出简化环评和审批的几项内容。目前,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分局、县区环保局,驻沈环评单位,并要求立即执行。不执行本通知规定,擅自更改环评审批标准,给项目建设造成不必要负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环保局审批处处长宋伟介绍,现在沈阳有20多家环评单位,按照环评质量管理办法,如果因环评质量问题影响环评进度,将采取通报、暂停审批甚至是清出沈阳市场等措施。虽然目前环评单位减少审批环节,但工作质量与态度不能减,一次性将环评要件告知用户。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4个方面:
1、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下(含10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环评等级一律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由环境影响登记表改为备案登记。
2、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此类项目今后一律不再进行验收监测,并取消验收环节所有费用。
4、市、区环保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之外的环评和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