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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完善城乡规划防止片面追求扩张

2014年02月10日 15:23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召开的2014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要按照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的定位、目标、规模和发展时序,完善城乡规划,防止片面追求城镇规模扩张的不良倾向。

  全省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以科学的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一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四大城市群聚集。同时,做大一批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调发展。二是划定开发边界、优化城镇结构。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编制人员,要把城镇规划从扩张性的规划逐步变成限定城镇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三是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划定生态红线,不打破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将保护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古树名木的要求贯穿到规划的各个部分,并建立保护体系、维护历史文化的原真性,杜绝“拆真古董、建假古董”的不良倾向。四是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督察。完善四川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建立约谈制度,重点加强对侵占生态空间和公共绿地、擅自提高容积率、违规下放规划管理权等行为的督察,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王玉华 薛学轩 陈涛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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