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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锦艺城美域小区业主拿着房产证却难办入户

2014年02月13日 11:2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昨天,家住郑州市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锦艺城美域小区的韩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称,她已经在该小区住了一年,房产证也拿到了,却迟迟入不上户口。找派出所,对方称因该小区没有所属社区,无法进行详细登记,所以不能办理入户手续;找办事处,对方称由于小区开发商未按规定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导致社区工作无法开展;找开发商,对方说已经给社区留了办公用房。

  反映

  拿着房产证却难办入户

  业主很焦急

  昨日9时,怀孕8个月的韩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无奈和担忧:“我和丈夫都是外地在郑州工作的人,三年前,我们购买了锦艺城二期美域小区的房子。开发商2012年如期交房,去年下半年,我们拿到房产证后,到桐柏路派出所秦岭路户籍服务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民警让我们出示社区证明,我们便到秦岭路办事处询问。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小区的开发商未按政府规定建社区办公用房,一时无法建立社区,派出所要的证明他们没法开具。”

  韩女士说,再有两个月宝宝就要出生了。她担心自己和老公的户口迁不到郑州,宝宝也会受影响。

  据锦艺城物业部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段时间,小区不少业主都在为迁户口的事犯愁。为了让社区尽快进驻小区,开发商将8号楼一楼的房子腾了出来,但办事处认为不符合要求,没有入驻办公。

  回应

  相关方各执一词

  业主很无奈

  派出所:小区未划归社区

  无法办理入户口手续

  昨日10时,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桐柏路派出所民警。民警说,因现在的户籍登记需要业主的详细资料,其中有一栏就要求写明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小区。因当事人所住楼房的单元门牌号需经过社区统一制定和确认,若没有社区的证明,就无法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办事处:开发商未按要求建办公用房

  无法展开社区工作

  秦岭路办事处的吴主任告诉记者,锦艺城美域小区规划设计时,他们曾拿着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的规定》找到开发商,希望其按照规定建社区办公用房,开发商当时同意了,但最终却未按要求建办公用房,导致楼盘建好后,社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对于开发商给办事处腾出房子办公一事,吴主任说,开发商前期提供的房子都是边角和通道,根本不能办公。目前,他们正积极与开发商协商此事,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办事处行为

  涉嫌滥用职权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凌兴高律师认为,业主在秦岭路办事处辖区买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办事处、开发商和派出所均应积极为业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方便。开发商未按规定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办事处可通过正规渠道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不能以牺牲业主的利益来要挟开发商就范。秦岭路办事处以开发商未按规定提供办公用房为由,不将锦艺城美域小区列入社区正常管理,不给业主开具入户证明,涉嫌滥用职权。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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