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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摸底小产权房期限已过 仅琼海等三市县上报

2014年02月14日 14:4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摸底”小产权房期限已过

  我省仅琼海等三市县上报

  已上报三市县均未发现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项目,省国土厅将核查

  去年12月份,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海南省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市县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摸底,并于今年1月31日前上报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

  然而,如今已超过最后上报时间数天,仅琼海、万宁、屯昌三市县将调查结果上报给省国土厅。另外,目前已上报的三市县调查结果均未发现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项目。对此,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各市县上报结果进行核查。

  因时间紧、且遇春节

  省国土厅同意各市县推迟上报时间到2月底

  13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除琼海、万宁、屯昌三市县外,其余市县均未将调查结果上报到省国土厅执法检查局。《方案》中规定,各市县要在今年1月31日前就要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为何至今仅有三市县按时上报?

  对此,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去年12月份,《方案》发给各市县政府后,要求今年1月底前将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但大部分市县都反映仅仅1个多月时间太短,加上要过春节的原因,不足以全面调查本行政区域内“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因此,经省国土厅同意,允许各市县将上报时间推迟。

  该负责人还表示,执法局将督促其他市县在2月底前,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

  对于琼海等三市县上报的情况,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所有市县将调查结果上报后,省国土厅还将对各市县上报的结果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小产权房”做出相应处理意见。该负责人强调,如果发现存在《方案》下发后,仍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拆除。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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