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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土地财政要下三剂猛药

2014年02月24日 08:5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据不完全统计,一些地方的土地费用、各种税收及各项审批流转中的隐性成本,要占到房价的40%至55%,显然,巨额利益是地方难以割舍土地财政的根源,由此“控制房价”往往成了应景之作甚至虚与委蛇。虽然去年2月20日相关部门公布了新“国五条”,但从现实来看,多地调控目标也基本落空。

    根治土地财政,首看病灶何在。地方事权、财权比例失衡是土地财政的内驱,据统计,地方的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平均为48%,但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平均为70%,换言之“地方钱不够花”,因此除了发债、跑项目要资金外,卖地成为地方生财首选。

    现行体制也给土地财政制造了获益条件。其一,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让“大蛋糕”就在身边;其二,地方政府包揽了土地的供给、监管及经营,这给土地财政留下巨大的操控空间;其三,对土地财政缺乏相应追责,让卖地换钱肆无忌惮。

    “饥饿”的内驱、巨额的利诱、操作的可能和无责的空间,成为土地财政的病因。由此,治理土地财政需对症下药:一、改革财税体制,调整地方事权、财权,拓宽地方财税渠道,强化跟进与规范,从而减少财政支出;二、根据地方情况,制定土地出让金年度封顶标准,超额收归国家财政;三、对调控目标落空和土地出让超标者,进行问责及追责。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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