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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借钱圈地 监管“看不到”

2014年02月24日 11:3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150套商品房被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及资金1.4亿元;1200余户购房者2亿多元的团购预订金也被挪作他用;开发商 “五证全无”,相关部门三年熟视无睹……这桩发生在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咄咄怪事,发人深省。商品房预售制度缘何变成“一纸空文”?诸多监管部门为啥变为“睁眼瞎”?

  【回放】

  “1000万”公司如何圈地?

  高息借款购买土地、拿土地作抵押换取银行贷款、一房多卖偿还贷款和借款……这是开发商聂仲根在资金链吃紧的情况下,拆东补西圈钱的“连环计”。海南澄迈县“阳光花苑”小区150名业主惊呼:“用大半辈子积蓄买来的房子户主却是别人?”

  此案目前已被警方侦查终结。据知情人士透露,聂仲根在2008年成立两家公司,经营房地产项目时,注册资金仅1000万元。在明知资金回笼乏力的状况下,聂仲根是如何利用两家资质偏差、实收资本为零的公司一步步圈地,开发房地产项目呢?

  虚报注册资本提高公司“身价”,高息揽金购置土地,以土地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据介绍,聂仲根在2011年通过中介公司虚报注册资本4000万元,故意夸大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占地99亩的阳光花苑小区,土地出让金7000多万元,其中5000多万元是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高息借款。购置土地后,又以土地和地上建筑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1.1亿元。”办案民警王侦侦说。

  一房多卖,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银行贷款。记者采访了解到,“阳光花苑”的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9000元,聂仲根要求售楼人员将已经出售的房屋,以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的团购价再次出售,每平方米至少净赚8000元。

  商品房团购预订金支付土地出让金。聂仲根在开发占地200亩的一楼盘时,1200余户、2亿多元的新疆一家单位的团购预订金用于缴纳54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然而,在签订商品房预定合同前,已将这个项目中的一宗土地抵押给一家担保公司,获取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后续开发。

  【追问】

  监管部门怎成了“睁眼瞎”?

  一些澄迈县的干部也为聂仲根的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记者调查发现,聂仲根在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建设审批、招投标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也未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和预售房屋,而国土、城建、税务等诸多监管部门竟成了“睁眼瞎”。

  据了解,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林中校在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在审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项中,多次收受聂仲根的贿赂,日前被海南省纪委“双开”,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类似海南这样“一房二卖、一房多押”的房产纠纷案例,近年来在广东、河南、山东等地时有发生。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虽说为防范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但是对开发商不按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现行的政策、法规却没有任何规定如何处罚。

  (据新华社海口2月23日电)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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