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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七条出台后 外地购房者预付费难追回

2014年02月24日 13:35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去年年底,“汉七条”一出,来自黄冈的贺女士不仅无法在武汉购房,甚至她付的3.45万费用,都难以追回。

  记者了解到,“汉七条”新政推出后,提高了外地人的购房门槛,一些就此无资格购房的客户,历经3个多月,仍陷在数万元中介费、服务费,房东定金无法退回的“双重损失”中。

  有业内统计,仅汉口类似纠纷交易就有数百起,涉及金额千万。本报也接到数十个投诉。

  在“汉七条”出炉后,武汉房管局就迅速针对新房买卖,给出了指导意见,明确哪些客户不受新政影响,什么费用可以退还,导致新房领域类似纠纷很少。但针对二手房买卖,却没有出台类似指导意见。在这些费用无法退回的背后,又反映出武汉二手房交易的哪些“不规范”?

  案例

  购房者3个月追不回预付金

  黄冈人贺女士向本报记者介绍,去年9月底,她通过某中介看中一套位于白沙洲的二手房,总房款57万,当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缴纳1.45万中介费和贷款服务费,另2万给房东做定金。

  不料,11月底“汉七条”发布,新政规定,外地购房者交纳社保或纳税时间从一年改为两年,而到2013年10月,贺女士的社保才缴满一年,这意味着,到今年10月,贺女士才具备购房资格。

  去年12月初,贺女士考虑短期内无法买房,就要求退回3.45万费用,但这3个月来,中介和房东都没有给予退款。“相继投诉至工商和房管部门,但中介和房东,都不退钱。”“不是我不想买,新政出炉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应该取消,而且贷款服务也没发生,为啥不退钱?”贺女士想不通。

  上周五,本报将此事反映给该中介武汉公司高层,很快门店负责人就致电贺女士,表示愿意退还中介收取的1.45万费用,并协助沟通房东退款。

  争议

  汉七条是否属“不可抗力”

  贺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多家中介人士透露,仅汉口类似案例就有数百起,“有的中介、房东好沟通,没有纠纷。”但许多沟通无果,本报近期就收到

  而预付费无法退还的主要原因是,买家、中介和房东对“汉七条”是否属不可抗力存在分歧。

  武汉一家中介法务部负责人王先生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现象。“汉七条”满足“不能预见”特征,但并非一定“不能克服”。

  “有一些客户社保已缴纳近2年,在等待贷款的时间里,就能达到购房资格,根本不影响买卖,但他们因为自身原因反悔,却借汉七条要求解除合同,中介当然不愿意。”王先生分析。

  同时,即便中介愿退款,也无法要求房东退款。

  记者了解到,二手房市场种种不规范,对此也有较大影响。

  据武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交易完成前中介不得收取中介费。但目前绝大部分交易,刚签订合同,中介就要求缴纳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如今政策频发,从签合同到完成过户的2个月,一遇政策调整,就可能导致预付费用退款出现纠纷。

  “汉七条”发布后,武汉房管局迅速召集开发商,要求上报因新政导致无法购房的情况,并给出统一操作方式,让新房领域几乎很少出现新政纠纷,但二手房操作却没有统一要求。

  解决

  若无备案需双方自行协商

  武汉房管局市场处人士介绍,按照二手房交易程序,签完合同应该马上到房管局备案,如果是新政出台前签约备案的,就不受新政影响。但现在很多交易签了合同,直到过户时才备案,甚至为避税,交易2、3年后才备案。

  “因此,只要是没备案的合同,就不被认可,属于买卖双方民事纠纷,需双方自行解决,房管局无法介入。”该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现实中,二手房买卖双方几乎都没有备案。为何签约后不愿备案?

  “按要求备案15天内须过户,但贷款申请等手续15天根本不够,所以我们只能把这些搞定,再同步备案、过户。”武汉某中介直陈,实际操作和房管局要求起冲突,不少签订合同的二手房交易,实质未被认可,自然会有纠纷。

  “买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法院认定汉七条对某些客户的确属不可抗力,那么合同才会解除并退款。”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认为。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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