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养老设施低于人均0.1平将无法验收
新建小区的老人服务设施不足人均0.1平方米的话,就无法通过验收。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其对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
截至去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约780万,占总人口的18.3%,几乎每六个人中就有至少一人是老人。而到2020年,老年人口预计会增加到1000万人,广大老年群众对养老服务需求日益迫切。
目前全省已经建成区(县、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93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日间照料室等社区老年服务设施5190个,为13.3万老年人提供了入户服务。
日前,省政府出台意见,明确了全省养老服务业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40张,提供30万个就业岗位,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系统。
意见还指出,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个左右。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每个县(区)修建一所多功能老年人活动中心。
就此,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养老设施包括日间照料站、老年活动室、老年之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从现在开始,新建城区和新建小区低于‘0.1平方米’这个标准就无法通过验收;对未达标准的老旧小区,要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来整改。”
记者对几个老旧社区走访时,皇姑区某社区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社区有一个约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室,还有一个公用的休闲广场。该社区共有居民7000多人,如果按人均0.1平方米养老设施要求,则该小区至少应增加500平方米养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