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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乱堆电池引火灾 房东失察有责同受罚

2014年03月03日 14:1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谢金 骆智聪)租户在出租屋楼道乱堆乱放废旧电池,房东业主不闻不问,午夜突发火灾,民警及时赶到灭火,事后溯源追责,堆放易燃危险物品的租户及失察有责的房东各领处罚。

  3月1日凌晨4时47分,宝安公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接报称西乡街道麻布新村一出租屋一楼着火。由于扑救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发生火灾的出租屋共3层,陈某源(男,40岁,江西人)于2013年11月租用了该栋三楼整层,用于从事废品收购(无从业资格证),平时收购塑胶、纸皮以及废旧电池。事发前日,陈某源从石岩收购回9包约500斤废旧电池后没有及时卖到废品站,堆放在一楼的楼梯间,其中有些电池被拆开,线路裸露在外,电芯也暴露出来,结果电池自燃起火,过火面积8平方米。而涉事出租屋的房东周某香、周某杰对楼道堆放的废旧电池不闻不问,间接导致该起火险的发生,存在失职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依法对涉事出租屋进行查封,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元,同时对房东周某香、周某杰进行教育训诫。同时,租户陈某源的行为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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