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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住户住房面积有误 回迁多收面积款退还遇难题

2014年03月05日 13:48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动迁后,回迁楼的房子比原来宽敞明亮,原本是一件喜事。但对于沈阳市皇姑区克俭小区的一位低保户来说,却多了一件闹心事儿:回迁多交了增加面积款,但经测绘大队勘测后,他所住的面积比规划面积小。“多收了我增加面积款988元,请问这个事情谁管啊?”据这位居民称,其遭遇并非个案。3月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进行了调查。

  回迁房产权证一度难办

  当日,皇姑区房产局相关部门告诉记者,克俭地区于2000年7月由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对棚户区进行改造,皇姑区房产局下属单位“沈阳永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兴开发)”受政府委托承接克俭棚户区改造项目。该小区于2003年回迁,住户缴纳了增加面积款,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

  2009年,经市房产部门等协调,同意给原动迁户——回迁后没有发生户名变动的动迁户办理产权证。对私自变更户名的动迁户或私自交易动迁协议的居民,暂时不给办理产权证。

  “我们曾在克俭小区公开张贴通知,对回迁房予以收购。”皇姑区房产部门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下半年,对于无法办理产权证的住户,房产部门以每平方米7650元予以收购。按照相关规定,首轮收购工作目前已经结束,已有800多户完成收购,还剩400余户仍留在原地居住。

  涉及近40万元无法退还

  “这样一来,选择收购的居民拿到收购款后皆大欢喜地走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选择收购的居民陷入心理失衡。”这位低保户说,他因患心脏病没有工作,这笔近千元的退还款对自己真的很重要。

  那么,回迁后增加面积款是否存在多收的情况呢?记者从皇姑区房产部门了解到,2008年,相关部门对回迁户办理产权登记时,问题出现了:由于当时沈阳市测绘大队出具材料证明,克俭小区个别住户面积有误,需要为5栋楼的一些住户退还增加面积款(涉及6、14、15、17、18号楼,现在这些楼的新蓝牌号分别为:天山路79、79-1,81,珠江街11、13),涉及总金额近40万元。由于该款项已投入到克俭棚户改造项目中,而永兴开发自承接克俭棚改项目后无任何开发项目及资金来源,所以目前无法退还这部分款项。

  “如果永兴开发以后永远没有开发项目,我的钱就永远要不回来吗?”低保户无奈地问。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唐葵阳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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