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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开与否尊重公众意愿

2014年03月10日 16:31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不动产登记制度究竟如何设计?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经营权如何流转?日前,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会间隙,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徐德明接受了记者采访。

  徐德明表示,对于不动产登记,目前主要是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成立协调委员会,就是协调机构,由国土资源部牵头,把相关部门都列入到协调机构里来,重大问题集体协调解决。第二建立机构,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第三进行顶层设计,建立不动产登记平台,建立网络登记平台。第四要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今年主要做好这些工作。

  徐德明称,不动产登记包括个人房产登记,登记的信息是否向社会公开,尊重公众的意愿,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但登记后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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