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保修期内的房屋再次漏水却不管了

2014年03月18日 16: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丰华街业主王女士反映,自家房屋三年前开始漏水,当时动用专项资金维修后告知保修五年,但现又出现漏水现象,要求给予保修时却又不予处理,希望能协调防水公司尽快维修房屋。

  据了解,她是2010年5月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楼顶防水维修,现未出5年保修期,维修合同的签订是原物业公司、业委会和业主三方签字认可,施工方是某防水公司。小区原物业公司已于2011年被业委会解聘,目前小区是业委会自管。

  记者咨询房管部门了解到,保修期内的房屋漏水现应由业委会和业主联系防水公司予以保修,如防水公司不履行合同违约,业委会和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报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崔志恩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