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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6亿

2014年03月26日 16:35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3月25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2013年末,江西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6.20亿元,贷款余额332.26亿,有39.84万职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成为城镇职工购建住房首选。与此同时,全省13个公积金中心逾期率均低于控制目标。其中宜春、鹰潭、吉安、省直无逾期贷款。

  238.29万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据介绍,江西省自1996年开始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目前形成了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履行职能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截至2013年末,全省有238.29万城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56.34亿元。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持续保持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快速增长。

  截至2013年末,江西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6.20亿元,贷款余额332.26亿,有39.84万职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成为城镇职工购建住房首选。累计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33.35万元,逾期率0.13‰,远低于国家逾期率1.5‰的控制指标,全省13个公积金中心逾期率均低于控制目标。其中宜春、鹰潭、吉安、省直无逾期贷款。

  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通各类便民利民措施

  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西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最大程度满足缴存职工在解决住房时对公积金的需求。目前,开通了按年提取偿还贷款业务,职工只要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满一年就可提取公积金,省直单位职工符合条件的,还可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房租的政策,对符合条件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已承租廉租住房或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均可向当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部分地方还开办了大病提取业务。这些便民利民措施极大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效用。截至2013年末,累计提取291.62亿元,占全省归集总额的34.05%。

  近几年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当地的住房保障建设。截至2013年末,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0.97亿元。

  成立住房公积金督查专家组 开通2329服务热线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督查工作,成立住房公积金督查专家组,下发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防控工作等文件。定期对公积金中心的业务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连续三年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开通了网站和平共处2329服务热线,落实信息告知工作。每年7月底以对账单或短信形式无偿告知缴存职工。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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