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将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方案
日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的推广成为全国关注的重点。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办获悉,珠海已赴上海等地开展了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模式调研,并把《珠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模式研究》列入今年必须完成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
“共有产权房”,即政府和市民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而当市民有购买能力后,则可以向政府“赎回”另一部分产权,变“共有”为“自有产权”。
专家认为,这一模式既有助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购房成本,也能够遏制投资套利的现象,是我国对原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和创新,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目前上海等地已率先“试水”,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
珠海市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将尽快制定共有产权保障房方案,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定价和评估、产权分配、上市交易、出租管理、监管成本以及政府资金的保值增值和投资收益如何实现等问题的探索,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该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我们将选择一块较成熟的保障房储备用地,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运营试点,不断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该负责人说。
珠海保障房覆盖目标远超“国标”
■纵深
根据珠海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力争达到40%,比全国总体目标20%高出20个百分点。珠海为何制定如此高的标准和目标,又能否实现?
据市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覆盖率是指一个地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套数与城镇家庭户数的比值。根据国家、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最新统计口径要求,目前珠海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含农场职工危房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房(包括由政府直接投资或利用税费优惠等政策与社会资金共同建设的各类保障房及由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提供给员工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及管理人员公寓等)、城中旧村改造回迁安置房、政府直管公房转为保障房部分等。
据介绍,近年来,珠海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施策,初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基本、多层次、宽覆盖、能循环、可持续”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做到了“应保尽保、随到随保”。
“当前珠海的住房保障工作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除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住房外,珠海还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并在城市更新项目和农村集体留用地中拓展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空间。”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说,“届时,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将大大超过国家20%的工作目标,我们提出40%的目标有充分依据和把握。另一方面,珠海作为特区,就是要先行先试、敢于担当,这既是特区的使命和责任,是珠海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珠海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内在要求”。
据了解,珠海今年已确定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3030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3361套(户)。按照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动工建设,基本建成项目要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力争提前超额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南方日报记者 罗文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