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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期内房东要求重签合同 涨租未果拒退押金

2014年04月22日 15:1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晨报讯(记者 彭小菲)因在合同期内写字楼房东要求重签合同,上涨租金,被租赁方某教育培训机构拒绝后,房东竟多次带人干扰教学。无奈搬家后,教育机构索要当初15万元押金时遭到房东拒绝。于是,培训机构将房东刘某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退还15万元押金。

  某教育培训机构诉称,近几年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展,为了解决办学场地紧张的问题,该机构与刘某就某写字楼房屋签订了5年租赁合同,作为培训场地。之后,由于租房市场房租逐渐上涨,刘某提出重新签订合同,并提高房租。培训机构没有同意,于是刘某多次带人干扰教学秩序,甚至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最后培训机构迫于无奈,只得另租场地。在培训机构搬出写字楼后,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15万元押金,培训机构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押金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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