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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用“十有”标准整治建筑工地

2014年04月29日 11:20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把城区建筑工地综合整治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点,从严制定并执行“十有”标准,优化提升建筑施工环境。

  赣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了建筑工地施工周围有围挡、出入道路有硬化、运转车辆有冲洗、生产污水有沉淀、场地裸土有绿化、厕所卫生有水冲、垃圾收集有容器灯、施工现场有亮化、防尘降尘有措施、堆放材料有秩序“十有”管理标准。执行落实过程中,该局及时印发建筑工地“十有”标准至各施工项目部,组织项目部经理参观学习规范管理的建筑工地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整治。同时,对在建工程实行网格化管理,将任务细化分解为10个组落实监督单位及责任人。该局还通过开工前严把硬件设施关、强化施工管理日常监管、将建筑工地日常管理情况与文明工地创建、评优挂钩,严格复核开工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现场围挡、冲洗设施、主道路硬化、裸露土方覆盖等检查。

  为了严格落实“十有”标准,该局强化管理措施,对环境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文明工地,对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环境整治工作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定期通报批评,对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存在环境整治问题屡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评优资格,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手续。

  张永进 龙恒友 孙建军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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