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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建部门将对开发商虚报销售数据行为进行严查

2014年05月08日 22: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5月8日电(陈瑜)近日,南京本地媒体报道一则关于南京6家楼盘虚报销售数据的新闻,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南京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严查开发商虚报销售数据的行为。

  就在全国楼市一片唱衰的背景下,南京开发商却屡屡对外高调宣称“去化八成”、“热销九成”。但是当记者对网上房地产的数据进行核实之后,却发现了开发商背后的“良苦用心”:数据显示多家楼盘的去化率甚至都不到五成。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楼市普遍销售不力,南京开发商想通过制造“热销”假象,夸大销售业绩,以“忽悠”更多处在观望状态的购房者赶紧下手。那么开发商的此种“营销”手段,是否违规或违法呢?

  对于这个问题,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表示:“开发商通过虚报数据,忽悠消费者购房,这种营销行为是违背行业管理规定的。”根据中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因此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运用虚假销售数据欺骗消费者,显然属于违规行为。

  孟祥远表示,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不应该说假话,消费者有知情权。“如果开发商的虚报行为给消费者造成很大损害的话,就要交给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南京市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商品房管理科胡科长告诉记者,在开发商的虚报销售数据行为没有给消费者造成很大损害前,我们住建部门就要对开发商进行重点管理严格规范。

  胡科长也认为开发商虚报销售数据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对于楼盘销售数据与网上数据不同步的问题,胡科长认为可能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1、有些楼盘确实销售不好,开发商对外隐瞒数据,夸大销售量;还有些开发商集中开盘往网上上传会有一定的时间差。2、有些购房者没有按规定的时间签订购房合同造成延迟。胡科长表示:“如果是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延迟我们一般会通融,但要是开发商的问题,我们会严加管理。我们会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要求其上报真实数据。在签订认购协议20天内要签合同,一个月内要到相关部门备案把数据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网。”

  然而,就目前中国消费者的情况而言,“大多数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不强,对于一些小损失也不太计较。一些主观部门也不认为这是一件大事,所以在虚报数据导致消费者损失方面,也不太受重视。”孟主任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因开发商虚报数据导致自己权益受损,要求退房。“这从法律上讲是不行的,开发商不会退给你的,因为合同已经履行了。”孟主任表示,很多情况下消费者都是通过找人才能退房,因为你要举证太难了,往往开发商只是口头上的承诺,事后消费者很难取证。

  正是因为消费者的举证困难,消费者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更应该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制。商品房管理科胡科长表示“目前在对开发商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一块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在公法领域‘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住建部门没有处罚权,但是管理这块我们还是会抓好的。我们会每周进行检查,加强各方面的检查管理力度。但总体而言南京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还是比较健康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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