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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提醒:婚前购房能否提取配偶公积金?

2014年05月16日 13: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Q市民:本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上只登记本人名字,结婚后,能否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本人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页查询相关提取手续须知中列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前台签名确认共有,进而办理提取手续。如上述情况,即本人婚前购房婚后就不能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吗?

  A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上述反映的情况看,不是婚姻存续期获得的房产,无法确认夫妻共有,只能依法认定房产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为购房人。非购房人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条件提取公积金。整理:记者王鹏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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