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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保障房拟不再审核收入 以房产证明为依据

2014年05月21日 09: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今年55项立法项目,《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有望年内出台,今后申请基本保障性住房拟取消收入审核,取而代之以房产证明作为申请依据。

  基本住房不涉及“共有产权”

  作为北京市首部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已完成初稿,并将进行深入论证,市住建委将对全市基本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进行统计和测算。

  此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在市人代会期间曾表示,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立项论证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共有产权”的问题。所谓“共有产权”,就是政府和购房者共同对房屋持有产权。

  不过,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此次立法涉及的是基本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而“共有产权”涉及的是自住型商品住房,因此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并不会涉及到“共有产权”。

  非京籍首次纳入保障住房范畴

  此次保障房立法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了保障对象的范围。杨红表示,除了京籍家庭外,首次允许在京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家庭申请。不过,非京籍家庭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会与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避免产生法律之间的交叉。

  立法的另一大亮点是拟规定取消保障房申请现有的收入审核,改变只以收入来判定保障房申请标准的现状,将有无在京购房的房产证明作为申请的依据。杨红解释,申请人往往会隐瞒存款和收入,但房产证明作为购房的凭证,很难作假,而且有据可查,因此将房产证明作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依据。

  骗租骗购保障房5年不能申请

  如何对保障房进行监管?杨红称,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拟规定成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中心,对保障房后期的管理和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解决住房保障中无法可依的问题。

  对于存在骗租骗购保障性基本住房的行为,杨红表示将通过媒体进行公示,记入申请人信誉记录后收回保障房,而且5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如不腾退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还将对保障房实行封闭式管理。“举例来说,市民申请到保障性住房后只能使用,如果要交换,要在政府的协调下解决。如果保障房申请人购买了商品房或在其他地方租房,这些记录在网上都可以查到,防止有人利用保障房获利。”杨红表示,封闭管理将有效避免基本保障住房陷入福利的陷阱,只保障住房困难居民的居住权而不是谋利权。

  立法亮点

  1.地铁车厢“禁食”规定被删除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年内力争出台,关于社会关注的地铁车厢是否“禁食”的规定,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地铁车厢“禁食”规定是否适合北京实情,监管是否能跟上难以判定,而且车厢是否吃东西不属于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范畴,因此在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时,删除了地铁车厢“禁食”的规定。

  2.地铁安检有望移到地面

  关于地铁安检问题,杨红称,公众出行的效率问题与地铁安检的常态问题确实存在矛盾。“我们调研发现,乘客过安检门的时间大约15秒,高峰期确实造成排队的现象。”

  不过,有市民表示,一些地铁站安装的安检门形同虚设,随身携带的小刀等根本查不出来。没有安检员督促时,有些乘客不会主动将包进行机检。

  杨红表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此在目前机检的同时,手检以及设置安检门将成为常态。而且,地铁安检也可能从地下转移到地面,“危险物品一旦带入到地下,发生危险的话,疏散以及救助都会受到影响。相反在地面安检,疏散和保护就会相对容易,也会更加起到安全保护的效果。”但是地面安检同时也涉及时间成本的问题,杨红说,在地铁龙泽站调研时发现,地面的安检大厅在高峰时段,所有乘客安检耗时长达3小时。

  3.居住证管理办法关注登记和办理

  千呼万唤多年的《居住证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市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陈翔表示,居住证是我国整体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是对流动人口实际情况进行记载,为城市和社会实行有序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也是当前为解决落户特定城镇提供阶梯,并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下基础。

  陈翔介绍说,居住证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掌握、社会控制、决策参考等基本功能和信用凭证、差异化服务等衍生功能,居住证立法要解决的主要是确保居住证的基本功能能够完整准确地实现,也就是说,居住证仅是一个凭证,而非制度本身。

  据悉《居住证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目前正处于草案起草阶段。该办法的具体内容拟定位在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等方面。

  4.控烟执法权将从市级下放区县

  关于控烟条例,市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陈翔介绍说,控烟条例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将执法权从爱卫会调整给市和区县卫生计生部门,明确爱卫会、卫生计生部门和教育、文化、旅游、交通等相关行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陈翔表示,控烟年年讲但效果并不好的原因主要是控烟执法难。而控烟执法难又在于控烟作为一项社会事务,不会单纯依靠政府监管执法得以实现,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是立法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控烟条例草案拟规定建立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政府、社会、个人分担相应的控烟责任,对政府、社会和个人在控烟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合理界定,同时突出政府的保障职责,保障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劝阻制止、举报投诉等方面的职责,形成全社会参与控烟的良好氛围。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链接

  今年力争完成的 12项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5项)

  1.水土保持条例(草案)

  2.控制吸烟条例(草案)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

  4.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

  5.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

  (二)政府规章项目(7项)

  1.劳动合同若干规定

  2.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

  3.居住证管理办法

  4.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5.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订)

  6.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7.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修订)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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