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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局一栋物业陷租赁纠纷

2014年05月22日 11:4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方称优先租赁权被侵犯 城管回应对方未参与投标

  本报讯 (记者龙锟)深圳市城管局在罗湖区水贝翠景大厦有一栋物业,陷入与承租方深圳市春潮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纠纷当中。春潮公司的租赁合同在去年7月到期,该公司认为,之后城管局在其不知情的情况对外招标,租给了另一家公司,侵犯了该公司的优先租赁权,该公司表示,已经投入两千万元装修,如果退场损失巨大。

  昨日,该公司与城管局相关人员在该物业处对峙,险些发生冲突。市城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物业经过公开招标,只不过春潮公司不来投标,城管局方面并没有过失。

  春潮公司于2002年租下了深圳市罗湖区田贝四路翠景大厦二楼房产,该房产属于深圳市城管局,双方的合同在2013年7月13日到期。据春潮公司介绍,他们在去年3月和4月,分别提出了续租申请,不过深圳市城管局方面表示,根据《深圳市城管局系统物业资产出租管理规定》,“租赁期最长不超过5年,同一物业资产与同一承租方签约行为不得超过两次”,拒绝了春潮公司的要求。

  昨日中午,为了防止城管方面清场,春潮公司派人欲锁住物业大门。同时城管方面也派人守在物业一旁,组织该公司人员锁门。之后民警赶到,对现场进行协调。据悉,目前双方的物业纠纷还在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未有结果。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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