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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涉嫌毁坏公共绿地 施工方受相应处罚

2014年05月28日 10:32 来源:南宁日报 参与互动(0)

绿地内黄土裸露,多处泥土堆积。 莫岚远 摄

  随着今年“中国绿城”提升工程的实施,南宁不少街道都“增花添彩”,城市绿化让南宁市变得更美更靓了。近日,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靠近白沙大道龙光·普罗旺斯小区施工工地的城市绿化遭到大面积损害。昨天上午,绿化部门与城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被毁坏绿地进行责任认定,施工单位当场清理了建筑垃圾,并承诺配合管理部门依法交纳赔偿费。

  被毁绿化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

  当天上午,在靠近白沙大道龙光·普罗旺斯小区施工工地的人行道,记者看到在工地与人行道之间的绿化带内地面凹凸不平,地上看不到绿草的踪影,大部分地面已出现黄泥裸露、树木稀疏的情况。绿化带内还能清晰地看出多处黄土被翻动的痕迹,还有一条被人走出的小路“穿”绿化带而过。在绿化带裸露的黄泥土上,堆放着一些建筑材料和塑胶袋、烂木板等建筑垃圾。这片遭损害的绿化带与旁边一片郁郁葱葱的绿化植被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据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5月24日,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此处绿化带大部分已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据调查,是由于小区施工人员在拆除施工围挡和电力部门进行电力设施迁改过程中造成的。据工作人员现场初步测算,被毁坏的绿地面积达1290平方米。绿化带内被损坏最多的是麦冬、文殊兰和巴西铁树等植物。上述破坏园林绿化和侵占绿地的行为已违反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昨日,就龙光·普罗旺斯小区附近城市绿地遭损害一事,市绿化处和经开区城管大队到现场与小区开发商、电力部门进行交涉,当场对损害绿地行为进行认定。

  据经开区城管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邓长兴介绍,经现场调查,电力部门在进行电力设施迁改时,只向城市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发了迁改施工的函,并没有向园林管理部门申请相关审批,属于违法行为。他们向电力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电力部门已派工人对开挖的地面进行平整,并接受相关处罚。

  另外,在与龙光·普罗旺斯小区开发方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对方已答应整改和赔偿。但开发方相关负责人称被损害的部分绿地是在小区的红线范围内,这一部分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邓长兴说,目前,对开发商责任的认定,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如果他们拿不出小区红线图,他们在施工时对绿地造成的损害就违反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其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绿化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单位和个人如果需要使用或占用公共绿地,首先要经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审批,再经南宁市园林部门审批才可使用,否则就是违法占用。不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而随意占用或损坏公共绿地的行为违反了《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除了赔偿损失,还将受到1—3倍的罚款,同时还要恢复原样。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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