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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装饰承认管理有疏漏

2014年05月30日 16: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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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之前参加一项装修签约活动,与华宁装饰惠州分公司签订合同,让家住惠港中学附近的罗小姐烦恼至今。在装修中产生纠纷,华宁装饰提供的解决方案不能令罗小姐满意,因此于2013年10月底上诉到惠州中级法院。日前,罗小姐向记者表示,今年5月7日,在广东省高院的推荐下,她联系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果为不合格,该鉴定报告已于日前提交给惠州惠城区法院。

  2013年5月24日,罗小姐与广州华宁装饰工程惠州分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装修过程中,用双飞粉加108胶水代替了合同里规定的环保腻子粉,用“立邦永得丽超易净”替换了“立邦竹炭抗污净味五合一墙面漆”。对此,华宁装饰的工作人员承认环保腻子粉的问题是监理人员工作失职,但对于后者,表示立邦永得丽超易净的市场价格要比五合一墙面漆更贵,所以不存在故意掉包赚取差价的问题。然而,记者在淘宝网上浏览十多家销量排名靠前的建材店铺发现,大多数五合一墙面漆都明显要比永得丽超易净价格更高。

  华宁装饰的工作人员还表示,其曾提出退回部分施工费用,或者按预算材料重新刷漆并补偿8000元给业主的解决方案。然而,罗小姐无法相信华宁装饰的施工质量,在惠州市工商局消委会和法院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一致意见。在罗小姐提供的鉴定报告中,该工程的主要问题是抹灰工程有裂纹、不平整,瓷砖板块铺装有空鼓等。华宁装饰工作人员对该鉴定报告未予评论,但表示将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予以处理。

  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杨巧英表示,如果法院认定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用质量较差、价格较低的材料替代协议中规定的质量和价格较高的材料等,应根据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商家向消费者按照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予以赔偿,如果只是工程质量问题,则应按照工程法相关条款判决。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王彪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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