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裸露土地应临时绿化
2014年06月03日 16:1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6月2日讯(记者 张倩倩) 政府部门整治扬尘污染,本报也曾向读者征集扬尘污染源并反映给相关部门。自5月28日起,本报陆续征集到三十多处读者举报的扬尘污染源,这些污染源基本都是渣土堆和裸露土地。有些裸露土地已被周边居民种上粮食作物,但有不少依然裸露,扬尘污染严重。许多居民呼吁,将闲置裸露土地绿化,以减少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
近日,黄务山语世家小区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黄务中学北面有大片裸露土地,“闲了这么久,该种点植被。”
事实上,对闲置裸露土地绿化早有文件规定。今年2月,省住建厅颁发《山东省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技术规程》,规定临时闲置土地、施工工地、城市公共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及城市近郊等处的裸露土地,都应因地制宜临时绿化。对“征而未建、拆而未建”的地块,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者必须实行临时绿化;堆放时间超过30天的渣土、堆土等应覆盖遮阴网,喷水保湿,培育自然植被;超过60天的,要种植成本不高、覆盖性强、生长较快的草本植物,实行临时绿化。
根据规定,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应当由各地园林主管部门负责过程指导,裸露土地责任单位负责绿化建设,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报请属地园林部门验收。
【编辑:陈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