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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申请金华廉租房支招:3大块条件需满足

2014年06月17日 11:1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前两天,家住市区的小陈咨询:“我今年大学刚毕业,想申请一套廉租房,不知道可不可以,该去哪里申请?”

  23岁的小陈,今年刚刚大学毕业。12岁时,父母因为性格不合离异。“父母离婚后,我一直跟着舅舅、舅妈一起住。”小陈说,母亲则一直住在单位分的临时宿舍里。

  小陈告诉记者,父母离异以前的房子早就拆了。“现在我大学毕业了,也找到了工作,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总想着能和妈妈一块住就好了。”由于还在见习期,目前小陈一个月的工资大概是1200元左右,“像我这样的情况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廉租房?”

  随后,记者联系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金华确实有廉租房,并且它们的范围分布很广,东景小区、桃园小区等都有,根据位置、户型、楼层等不同,价格也有不同。

  当然,申请廉租房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记者也给大家理了理,总共分为3大块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户籍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区(一环线以内)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口3周年以上。家庭其他人员迁入户籍并共同居住时间不少于2周年。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同住一处并在同一户籍内的子女、夫妻双方父母亲以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分户申请:(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2)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人员(含子女)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同住的。

  (二)现住房条件: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以下。

  (三)经济条件: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一个:

  1、市民政部门核发的《金华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证(表)(住房救助类)》;

  2、区民政部门核发的《金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3、持有经过社区、街道办事处签章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证明。

  如果条件满足,申请廉租住房又该提供哪些材料呢?

  申请人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供书面申请,并带上以上材料:

  1、《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的《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的《金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金华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如职业、婚姻、离退休等)。

  特约记者 陆欣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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