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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原房主 办理土地证过户可提出单方申请

2014年06月17日 16: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买了二手房,房产证过户了,土地证一直都没办过户,原房主也联系不上了,该怎么办?”近日,省城不少市民拨打本报96706123热线询问,土地证该如何办理过户?

  省城市民袁先生反映,他2010年在山大北路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年办理了房产证过户。当时原房主留给他一个土地证,名字也是原房主的。“我当时也没当回事,最近听朋友说土地证也得办理过户,但是现在时隔四年,原房主联系不上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袁先生提出了不少人的疑问:买了新建商品房或是房改房,一直都没有办理土地证,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说,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地随房走”,房产证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备条件。办理土地证之前,要先办理房屋登记转移。

  “从平时的受理情况来看,有很多人都是买了房子时间长了找不到原房主过户。”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有关工作人员说,原则上办理土地证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现场,但像这种情况,可以单方申请变更土地证所有权人。“前提是原房主的土地证已在购房者手里,只是没有办理过户。”该工作人员说,买方单方申请时,要带房子买卖协议、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这些材料都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购买的是房改房,土地上标注的是划拨用地,买方在办理过户时需要交纳交易价格的1%作为出让金。”工作人员说,新房单方申请过户,所带的材料与房改房是一样的,只是不用再交出让金了。

  如果买的是新房,办了房产证后没有办理土地证,具体该如何办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地籍科有关工作人员说,新房办理的情况比较好,这类房子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小区开发商统一办理分割许可证后,业主持分割许可证、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区土地管理部门(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如果新房的其他业主都办了土地证,只有少数人没有办理,具体还得去找开发商协助来办。”该工作人员说,在实际办理中,各区土地部门工作人员称,这都是个人自愿的,办证没有强制性。(记者 喻雯)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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