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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级别跳水” 买房需小心“纠纷”

2014年06月17日 16:28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天花乱“坠”新华社发 蒋跃新 作

  “省级承诺”变成“镇级事实”

  日前,住在广州市番禺区“万科欧泊”楼盘内的上百位业主进行维权,让业主们不能忍受的是,开发商卖房时大肆宣传的“省一级”学区,等到交房入住时发现已降级为“镇级”。

  记者调查发现,这处名为万科欧泊的楼盘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2012年12月,万科欧泊正式开盘,由于宣称“业主购房将获得该地区唯一的省一级公办小学——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万科红郡分校”的入读资格,该楼盘以高出周边房价2倍的价格卖出2000多套。

  然而,随着业主入住,2013年底,有咨询小学入读手续的家长看到番禺区教育局的一份红头文件,该文件显示:该小区的配套小学办学主体是南村镇。

  这意味着,红郡小学的办学主体将由原先万科宣传的“省一级市桥中心小学”,变为了“南村镇”。面对省级学区的承诺变成了镇级的现实,家长们的怒火被点燃了。

  虚假宣传还是理解误差?

  在万科欧泊“学区门”纠纷中,万科和番禺区教育局不约而同向记者解释是业主理解发生了偏差,而业主们却质疑开发商和教育部门说法“前后矛盾”。

  2011年4月,万科通过股权并购方式获取广州市番禺向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项目新光城市花园,将其改名为万科欧泊。

  在此之前,番禺区教育局与向信房地产签订《新光城市花园配套小学办学协议》,将新光城市花园配套小学的校名定为“广州市番禺区红郡小学(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分校)”。“双方一致同意,建成后的该配套小学隶属于番禺区教育局行政管理,具体由‘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筹办和管理、并将其作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的分校不少于10年。”

  2013年12月,番禺区教育局下发文件称,“我局与广州市番禺向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光城市花园配套小学合作办学协议,现该配套小学已基本完工,并计划在2014年9月正式开办。按属地管理原则,该配套小学在移交番禺区教育局后将交由南村教育指导中心管理及开办,市桥中心小学只负责协助筹办及管理,办学主体仍然是南村镇。”

  业主们质疑,这两个文件自相矛盾,行政隶属部门发生了改变,由“区教育局管理”变为了“南村镇管理”;市桥中心小学由“筹办和管理”变为“协助筹办和管理”。

  “是业主们理解有误。”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曾伟杰称,这两个文件并不矛盾,新小学肯定是公办学校,还是由区教育局管理,只是因为番禺区还存在镇一级的行政体制,学校的办学经费仍由镇一级来拨款。按属地管理原则,该配套小学在移交番禺区教育局后将交由南村教育指导中心管理及开办,市桥中心小学负责协助筹办及管理。

  “学区房”纠纷屡现 如何规避潜在风险?

  面对开发商与区教育部门的反复解释,万科欧泊的业主们极不满意:其一,开发商在卖房之初大肆宣传“省级学区房”,其后又闭口不谈,这算不算“虚假宣传”?其二,一个师资力量都无法保证的“分校”,还算不算名副其实的“分校”?其三,开发商与教育部门的口头承诺会不会将来又成为新的“空头支票”?

  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绪华建议在购买“学区房”前应关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详细了解楼盘情况,涉及教育资源的问题可以直接到教育部门去查询真伪;二是保留开发商关于买房附送“学区”的相关宣传单、楼盘规划书等资料;三是与开发商协商将有关买房送学区的承诺明确写入购房附属条款,作为合同的权利条件保留下来。(新华社广州6月16日电)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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