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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房建在科研用地上 竣工却迟迟不能交付

2014年06月19日 11:0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已建好的天安数码城。曹卢杰 摄

  南京天安数码城是在白下紫金科创园内建起的科研办公大楼,建设初期对外招商,表示可以将大楼分割销售,吸引了不少企业投资,也与投资企业签订了转让协议。可让投资企业主没想到的是,大楼竣工且过了交房期限很长时间,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开发商表示,土地性质决定房屋不能分割销售,现土地性质也不能扭转,只能和投资企业协商解除协议。

  投诉:花上千万买办公房却拿不到房

  朱先生是经营电子产品的,早前租房办公,租房办公不方面,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话,就得另觅办公地点,基于这个原因一直想投资买办公用房。朱先生说,去年他经过白下紫金科创园某领导的推荐,得知天安数码城在售办公房。之后,他见天安数码城整体环境不错,也想企业发展有个不动产基地,于是签署协议买房,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订金和首付款。可是到交房日期,房子建好了,开发商就是不交房,一直让他等了近10个月都没给明确说法。

  和朱先生一样,在天安数码城投资的企业还有10多家,他们也和天宁置业有限公司签了房屋转让框架协议,最多的一家企业已投入上千万买房,可最终都没有拿到房。

  开发商:不能分割转让房产才解除协议

  随后,扬子晚报记者到天安数码城实地调查,发现天安数码城已经建成,大厅做了简单装修,门口做了导向牌,上面写着各家投资企业的名称。投资者按照合同交钱买房,为何拿不到房?对此开发公司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顾问徐光远解释说,投资企业都是优质客户,开发商也愿意和他们合作,但现在确实不能,主要因为大楼用地的性质。大楼用地是工业用地,无法扭转成商业用地,按照规定是不能分割出售的。徐光远还表示,他们和投资企业签署的是框架协议,说通俗点就是购房意向书。而且明确写明房屋是工业用地,目前不具备转让条件。如果将来具备了转让条件,房屋能分割出售,那么再签署正式购房合同。如果一定期限后房屋仍然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则框架协议自动解除,开发商退还客户已支付的钱款。开发商一直在做努力,但没能扭转土地性质,才要和投资企业解除协议的。双方协商不成,将提起诉讼解决。

  调查:用地为科研用地不可分割转让

  那么天安数码城是不是工业用地,是否真的不能分割出售?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局了解到,天安数码城是实验科研大楼,大楼用地为科研用地。天安数码城马上就可以领到土地证。这种科研用地建房只能从事研发生产,规划拿地企业自用,绝不能对外销售谋取利益。且这种科研用地和工业用地一样,一个项目只有一张大的土地证,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后期购买方无法取得单独土地证,土地上的建筑同样不可分割办房产证。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饶奋斌对此表示,工业用地、科研用地上盖物业是不能分割销售的,在这样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本身就是无效协议。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隐瞒的情况,买方可向开发商诉求损失。如果开发商不存在欺诈隐瞒的情况,那买卖双方都有过失,买方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无法诉求全部损失。

  扬子晚报记者 曹卢杰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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