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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70年产权到期后保险公司可能亏本

2014年06月24日 15:49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保险版”以房养老在汉试点

  长江商报消息据新华社电保监会23日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称,7月1日起,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 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统一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 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保险版”以房养老开闸,将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养老新选择?购买这一保险是否存在风险?为回答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相关机构和业内人士。

  解读

  聚焦百姓三大疑问

  房价涨跌怎么“算”?

  如果房价上涨,房屋增值怎么办?根据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

  如果房价下跌了怎么办?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要承担这个风险,对于专业的投资运行机构——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通过资金的运作、再保险等形式化解或是降低这一风险。

  当然,这一商业保险新事物还面临着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一重大问题。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续期费用太高,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

  养老隐忧怎么“解”?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的出炉,承载着丰富养老保障方式、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双重期盼”,但这一产品对于缓解养老隐忧作用究竟有多大备受关注。

  合众人寿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新产品与该公司力推的养老产品的发展思路吻合,目前正针对指导意见完善具体措施办法,希望能与其在武汉投资的养老社区实现对接。

  不过,业内的积极参与并不能扭转市场对这一商业保险的隐忧,其推出还需要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与个人的信用系统完善健全有关,另一障碍则在于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

  剩余部分怎么“分”?

  为什么会选择北上广汉作为试点城市?保监会表示,北京、上海、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经济较为发达,保险市场相对较为成熟,老龄人口数量较多,房地产市 场容量较大;武汉和北京均已有保险公司投资兴建养老社区,可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养老社区的结合上开展一些尝试和探索。

  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关注

  湖北保监局:

  落地细则还在制定

  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昨日,湖北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以房养老”具体实施措施和相关细则还在讨论研究制定阶段。

  该人士表示,“以房养老”能否顺利实施,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决定的,需要包括政府、险企、监管部门共同去推动。

  昨日,记者致电多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筹备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但是没有明确的时间表,需要等待政府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在细则未出台之前,不会贸然推出相关产品。

  合众人寿方面称,“以房养老”一直在做相关产品的开发,此次明确试点时间,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影响不会太大,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去做这件事情,产品开发等相关工作不会松懈,也希望相关细则能尽快出台。

  有哪些保险公司正试点“以房养老”呢?据业内人士透露,各家银行都在布局“以房养老”,合众人寿在武汉近郊推出的大型养老社区,目前已入住一百多户。此外,泰康、平安、新华等保险公司也在加紧圈地建设养老社区。其中,泰康人寿已在武汉选址,准备建养老社区。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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