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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蒙上布也混不过关

2014年07月01日 15:3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里的花园洋房竟被“拆落地”,居民心痛不已,多次投诉。然而,好不容易认定了违法建筑的事实,被勒令“原状恢复”的别墅却围上了围布,闭门施工。“老洋房重建,砍了水杉、挖了水池、加高楼层,这是原状恢复吗?”昨天,新华路155弄的居民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违法搭建属实

  记者来到新华路155弄2号,只见黑色大门紧闭,里面传出了阵阵刺耳的装修声。高高的围墙内,洋房已被建到了约三层楼高,四周围着脚手架和绿色围布。爬上周围民居向里望去,院子里散落着建筑材料,一个长方形的水池已基本造好。

  居民董先生说,2012年这幢洋房开始施工。原本大家都以为是装修,不料施工队竟迅速利落地将房子拆光了。居民多次反映,一开始区拆违办认定这是“原屋翻修,不作违建立案”。经复查,长宁区政府终于认定拆违办回复有违事实,回复:“该业主搭建违法建筑的情况属实。”而上海市规土局也明确表示,洋房的建设未办理过批准手续。

  两层变成三层

  “违法建筑”既已认定,如何处理?居民说,之后洋房施工停止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又关着门开工了。“又是噪声又是扬尘,运送材料的车辆还把弄堂的路面也压坏了,他们停一停又重新开始建造。”居民说,施工不仅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工人还砍掉了院子里几十厘米直径的水杉,在树的位置造了水池。

  在《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中,记者看到该洋房属于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核心保护范围,被列为保留历史建筑,还被收入长宁区百幢经典老房子油画集。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整体拆除,应予以维修和再利用。若特殊情况需要拆除,须经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制度审议。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这幢房子以前两层楼高,里面都是木地板,非常漂亮。现在已经造到了三层楼,占地面积也扩大了。就算是原样恢复,也不能长胖长高啊。”居民应先生不满地说。

  重建实属违法

  记者联系区拆违办,工作人员承认该房属于“拆落地”式的违建,目前业主正在按原样恢复。但对于市民反映的扩建加高,拆违办却表示:“区规划部门去年邀请市里专家论证,复原设计方案不超面积、不超高度,外立面基本与原屋资料一样。”

  然而拆违办同时表示,由于此处是公房,哪怕是百分百按原样恢复,整个重建施工仍是不合法的,重建的房子还是违法建筑,专家的论证严格说来也不具法律效力。一旦房屋被整幢拆除,就被认为是房屋灭失。若要重建,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任何部门可以给其审批,施工没有“合法化”的途径。

  对方表示,目前上海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因法规空白、管理缺失而导致陷入两难困境,至今没有解决良方。不管是执法部门,还是违法者,都急需可参照的法律来依法行事。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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