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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街道办事处当上物业“新婆家”

2014年07月03日 13:58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邯郸市出台有关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房管、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主要职责,首次明确街道办事处是物业管理属地监管主体,成为物业管理的“新婆家”。

  该意见规定,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业绩评定。指导业主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监督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开展正常的自治工作。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及时处理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发性、突发性事件,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将试点建设社区物业服务站。此外,该意见还要求,住宅小区内不得开设练歌房、网吧等对群众居住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经营项目。(通讯员杨扬 记者原付川)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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