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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改坡”已过保修期 漏雨维修由产权人负责

2014年07月03日 17:5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7月2日讯(见习记者 王红星) 近日,家住镇武街65号的孙女士致电本报称,自己居住的房子几年前“平改坡”以后,经常漏雨,十分恼人。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平改坡”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现在已经撤销,而且保修期已过,相关维修费用应该由产权人承担。
  孙女士住在镇武街65号,她所居住的602在“平改坡”后就一直有漏雨的情况,阳台漏雨最厉害。“当时是由房管局找的施工队免费给安装的红顶子,后来修过两次,但效果不好,现在不知道找谁修了。”    
  据了解,济南“平改坡”工程从2001年开始实施,在2009年全运会前集中改造了一批,主要集中在市内15条干道及比赛场馆周边,共计1116幢房屋。孙女士的住宅就在顺河高架桥附近。
  据介绍,居民在进行“平改坡”前都签了协议:工程竣工合格日起,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负责一年保修,保修期满后,施工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济南市房管局办公室一李姓工作人员称,“像孙女士这种情况可以利用维修基金。”
  “必须首先确定房子是有维修基金,然后才能使用。一般是由社区物业申请支用,没有物业的可以由所在居委会申请支用,也可以直接拨打房管局维修热线,由相关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各种手续。”维修基金管理处一工作人员称。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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