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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化解小区停车位之争 物业公司实施“限进令”

2014年07月07日 13:58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小区路面停车位仅有100个,业主却拥有300多台车,无奈之下,物业公司按照“先到先停”原则实施“限进令”,只允许前100台车进入小区停车,其余200多台“自觅出路”。日前,宣城市城区一居民小区因停车位问题陷入舆论漩涡。愈演愈烈的小区停车难题,亟待通盘考虑统筹化解。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急骤攀升,停车难问题已经从大中城市蔓延到小城市,特别是居民小区内部的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困扰着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广大居民。导致小区停车难的原因很多,由于规划滞后或者执行乏力,开发商倾向于建设可以出售的地下车库,对建设地面停车位兴趣不大,导致一些小区停车配套设施跟不上,尤其是老旧小区,停车更是“一位难求”,客观上形成乱停车。

  要改变小区内车位“僧多粥少”现状,打破从停车难到乱停车的恶性循环,关键还是要规划先行,强化管理,统筹推进。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产权归业主共有。因此作为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强化规划执行力度,严防开发商缩水、变通行为,从源头上解决小区车位不足的问题;作为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和协调力度,避免个别业主私占、长期占据公共停车位行为。在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仍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广大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以民主协商方式,采取市场化或者其他途径解决停车难问题。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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