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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学区房”食言 购房者不见学校只见承诺书

2014年07月09日 10:5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0)

  吉林省长春市民刘女士心急如焚,自从购买了力旺康城小区的“学区房”后,她经常来到该小区打听孩子入学的事。“再过不到两个月,7岁的儿子该上小学了,可当初开发商售房时宣传的学校连影子都没有。”7月初,刘女士对记者抱怨道。

  记者了解到,像刘女士一样,很多为了孩子上学听信开发商宣传,购买了该小区“学区房”的消费者,也都在焦急地关注着学校的消息。其实,购房者们并不知情,他们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获得办学审批,仅有一纸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办学意向书》,就把还是意向中的“学位”当成了卖点。

  小区开盘“学位”当卖点

  2013年5月11日,吉林省力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旺房地产公司)在长春举办媒体见面会,宣称与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携手,将在其投资建设的力旺康城小区开办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力旺康城分校(以下简称力旺康城分校),学校占地12万平方米,打造幼、小、初、高全体系教育,2014年9月入学。

  2013年6月,力旺康城小区开盘售房,大力宣传购房即赠送力旺康城分校学位。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在当地是一所名校,考虑到能够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不少购房者在学位的诱惑下掏钱购房。

  “力旺康城小区位于长春市北部郊区,地理位置较偏,开盘时每平方米均价6000元,我之所以选择该小区,完全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考虑。”购房者王先生对记者说:“按照开发商的宣传,只要买了‘学区房’获得力旺康城分校的学位,孩子从幼儿园到高中的上学问题就全都解决了。”交房款时,因没有看到宣传中的学校,王先生向销售人员提出了疑问,得到的答复是学校正在建设中,2014年9月肯定能够按时入学。

  转眼一年过去了,眼看离入学的时间越来越近,期盼中的学校却始终没有建起来。王先生等购房者心里没了底,纷纷找到开发商要求给个说法。开发商的答复含糊其辞,称力旺康城分校正在建设中,购房者的学位能够得到保证。

  不见学校只见承诺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对力旺康城分校是否真实存在及合法性提出质疑。今年6月初,部分购房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和长春市教育局求证。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答复称该校没有力旺康城分校,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称不知道此事。

  众购房者再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其就力旺康城分校学位之事,给出明确的说法。6月12日,力旺房地产公司在售楼处贴出一则承诺书,称该公司在消费者购买力旺康城小区房屋时赠送的力旺康城分校学位具备法律效力。如2014年6月12日前与该公司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2014年6月1日前已经填写《子女上学信息登记表》,准备2014年9月上中小学的购房者的子女,未能到力旺康城分校就读,或2014年以后购房者的子女符合法定上学条件,而未能到力旺康城分校就读,则视为该公司违约,该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如果购房者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承诺返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按已付款给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对于开发商的承诺书,众购房者的心中充满了疑问,因为马上就要到9月份了,力旺康城分校的影子都没见到。

  开发商只有办学意向书

  7月2日10时30分,记者来到力旺康城小区,看见建筑工人正在紧张地工作。记者询问力旺康城分校,工人表示不清楚。一位小区保洁员称,学校可能建在该小区东北角。记者来到该区域,看到一幢楼房的主体已经建设了3层,外面覆盖着护网,没有工人施工。一名工人称,这幢楼是4月份开始建设的,不知道是不是学校,按照现在的施工进度,最快也得明年才能完工。

  在力旺康城小区售楼处大厅,记者看到一个醒目的展板,上面贴着《关于吉大附中力旺康城分校招生及入学时间说明》,称力旺康城分校预计2014年5月开始报名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还写有年级设置及班级的招生人数,落款处写着“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代理销售公司,不便接受媒体采访,建议记者找开发商。

  7月3日,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苏副校长向记者表示,力旺康城分校由开发商建设和办理审批手续,学校建成后,该校将根据招生情况派几个老师过去,现在一切还都是未知数。

  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民办学校的资格审核十分严格,不仅规划、土地等部门在项目建设前要进行审批,教育主管部门对拟建学校的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校园安全设施等指标的认定,也相当严格。接到申请后,还要到实地进行核验。截至目前,该处没有收到有关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力旺康城分校的办学申请,更谈不上获得审批。

  7月7日,力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惠大桥、经理景宏民来到本报吉林记者站。惠大桥承认去年6月开盘出售“学区房”时,力旺康城分校没有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公司与吉大附中实验学校签订的《合作办学意向书》,签订日期为2013年2月1日。惠大桥告诉记者,由于某种原因,合作办学的审批一直没有办下来。目前,该公司还在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学校也还在建设中,2015年9月才能建好。迫于购房者们的压力,为了能够让购房者的孩子能按时上学,公司已经选好了一幢楼房充当临时校舍。

  如涉欺诈应加倍赔偿

  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宫宇表示,《合作办学意向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只是当事双方一种合作意向的表示。开发商仅凭一纸《合作办学意向书》,就在楼房开盘时宣传叫卖“学区房”,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也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校园的布局和教室的结构都有严格规定,涉及消防安全等,更重要的是,还要有供广大师生进行体育锻练和课间活动的场地。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临时学校的师资、管理都无法保证,其实就是一个违章学校。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宗守运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力旺康城分校还没有建成,不具备招生条件,开发商为了卖房在开盘时大肆宣传,涉嫌违规。购房者可以收集整理证据,向工商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该公司前期楼盘宣传单和含有相关内容的宣传条幅,都可当作维权证据。如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涉嫌欺诈,购房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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