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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房子没证提公积金卡壳 房主应申请产权证

2014年07月16日 15:0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5日,济南市民魏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在济南缴纳的公积金,准备支取公积金翻建淄博老家的房子。老家无法开具集体土地证等有关证明,致使提取公积金卡壳。“县里说没有土地证也能提,但是公积金中心说提不了,到底该咋办?”

  15日,魏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在济南上班且在济缴纳公积金,淄博桓台县老家的房子破得没法住了,现准备支取公积金翻建房屋。

  魏先生说,他家的老房子有七八十年的历史了,现在已经不起风吹雨打,房子一直空着没法住人。“孩子越长越大,现在想为孩子将来结婚打算,把房子修修。”魏先生说,他四处打听了提取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后,就去县城开有关证明。县里给开的是“批准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然后,魏先生拿着这些证明来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但是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

  得知资料不全,魏先生又跑回老家补证明。但是跑了多次后,县里一直坚持:农村房屋从来没有办理过此证件,直接拿着此前开的批准翻建有关证明就可以提公积金。

  两个部门说法不同,魏先生有些不知所措。“县里面说农村的房子不需要这些证件,但济南这边必须要,我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处理了。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钱这么难拿出来?”

  针对魏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魏先生之前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有关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翻建异地的房屋,但根据公积金支取的相关政策,魏先生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才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工作人员建议,魏先生可以向当地县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这样不仅可以支取公积金,也保障了自己住宅的所有权不受侵犯。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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