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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个试点县开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2014年07月21日 14:15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20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农地改革时间表日前 “敲定”,在未来若干年内,我省将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土地制度。2014年,2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启动城乡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建设;2015年,20个试点县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7年,全省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省国土厅近日出台的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每户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量化个体权利;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自愿原则,以其享有的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入股,依法登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显化所有权主体。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用地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给予支持。为了给农村土地改革奠定基础,我省将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真正具有所有权主体的村民小组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5年完成20个试点县确权,2017年实现全省全覆盖。

  关于土地流转和宅基地退出,我省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出让、转让、抵押等流转规定。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等。农村村民主动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者政府予以奖励,并采取经济或其他手段予以激励。同时,也允许农村村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

  在试点地区,我省还将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价格评估制度,实现基准地价城乡全覆盖,并依托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平台,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门户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交易。(记者 桂运安)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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