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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公积金可办理异地转移

2014年07月24日 11:29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单位变动回汉工作,大笔余额的公积金却处于休眠状态,这该如何是好?”连日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连廊热线称,异地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让他们很为难。

  今年刚回汉在武昌一药企工作的曹先生,此前在上海总部工作4年,他在上海的公积金账户中有10余万元的余额,回汉工作后,能不能将公积金余额转回武汉?用公积金在汉贷款买房怎样操作?成了曹先生面临的现实难题。

  为此,记者咨询了武汉公积金中心,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像曹先生这样外地回汉工作的,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具体来说,职工由新单位到受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职工本人持身份证、新单位出具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最后再回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年初,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只需提供缴存证明,并把余额存到现有公积金缴存账户,即可立即贷款了。相比此前武汉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缴满6个月才能办公积金贷款提速不少。具体的公积金贷款模式为,职工拿着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缴存证明,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的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记者还获悉,工作变动的职工,可自由处理公积金了。具体情况为,找到新单位的,如若新单位开设了公积金专户即可及时办理余额转移;暂未找到新单位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取或封存账户里的余额。(记者廖桥 实习生刘琪)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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