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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购房人和开发商可互相委托办证

2014年07月24日 16:4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给新房子办房产证,去得早不如去得“巧”!昨日,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党群工作部李友忱部长介绍,“很多人都赶上午来办事,但其实下午人更少。大家以为我们周末休息,其实我们周六上班。”另外,今年年初新政策,购房人和开发商代理可以相互委托,以后办房证购房人不用再被“定时”了。昨日,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开展“假如我是买房人”角色互换体验活动,工作人员体验到百姓办事不易,提醒大家“错峰”办事。

  错开“早高峰”,下午来办很快捷

  昨日,位于沈河区大西路的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里,聚集了上千位来办理业务的人,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党群工作部李友忱部长介绍,目前,沈阳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业务中,商品房新房占了六七成,购房者主要是大学毕业生、要结婚的人、外来就业人员,办证的房屋面积多是70~90平方米。

  市民往往集中在周二、周三来办理业务,而周一、周五、周六人较少。而且,每天的“人流”都集中在上午10时之前,有的人甚至7时左右就在大厅门前排队,导致上午人非常多。“如果周二、周三8时多来,可能排到100多号,要到15时才能办完。其实大家多数时间都在等,实际受理只要六七分钟就结束了。但是到了15时之后,这里又几乎没人了!”

  啥时办业务最方便?李友忱部长透露,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为9时30分~15时,周六开设值班窗口,9时到15时对外开放。错开“早高峰”,中午、下午来办理业务会很快捷,“我们周六上班,中午加时不休息。有的人担心下午来办不完,但只要在下班前来,我们工作人员都会为大家办理。”

  委托办理不需被开发商“定时”

  昨日9时,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信访行风部部长林永莉体验市民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体验中她发现,很多购房人办证都要被开发商代理人“定时”,“因为购房人要和开发商代理人一起来办理手续,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代理人约定时间。如果购房人临时有事,或者工作上无法请假,那就要往后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办上了。所以,购房人轻易不会拖延,但也十分不便。”

  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业务管理部副部长高峡介绍,今年年初开始,沈阳施行新政策,购房人和开发商代理可以互相委托,只来一方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了。“购房人可以委托开发商代理,开发商代理也可以委托购房人,双方需要签订书面委托书,约定委托时限。在时限内带着委托书来中心办理。”

  高峡副部长还介绍,现在因为很多人还不了解政策,或者已经与开发商约定,所以还是被“定时”。“以后购房人可以在买房的时候就和开发商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以后办房证就方便了。”

  办房证记着带9种要件材料

  昨日林部长从9时30分走进登记中心,直到15时左右才办理完全部手续。

  林部长办理手续的流程是,在三楼咨询台出示身份证原件领号。她排到2116号,显示前面还有82人在等待。在等候区等待叫号,登记业务窗口受理后,领取《受理凭证》,然后交费,领取《房屋所有产权证》。

  办理商品房房产证时,需要提交9种要件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初始登记证明或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批复、完税凭证、维修基金收据、《预告登记证明》(办理过预告登记的提供)、受让方婚姻证明、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另外,李部长提醒:在大厅里有便民的平面指示导图、老花镜、饮水机、婴儿车、母婴休息室,液晶电视屏,“我们还得提供上门服务,也有导服人员为老人指导填写包裹邮件材料。”(记者 刘莹)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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