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购11套房拖欠房款 “房虫”张金凤遭强执

2014年07月26日 14: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张金凤借他人身份证通过“我爱我家”房屋中介购买了11套房产,在支付三分之一房款、将房屋过户、尾款未付清下,她却“神秘”失踪。在向卖房人垫付近2285万元房屋尾款后,“我爱我家”将张金凤等人分别告上法庭,追讨尾款。昨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法官赴张金凤名下的房产张贴执行公告。

  此案中涉案的11套房屋分别位于朝阳区花家地东路某小区、望京花园等地,房屋总价3353.2万元。11套房屋共计剩余尾款2284.36万元。

  经审理,朝阳法院陆续对这11起案件宣判。北青报记者看到,判决结果均为“我爱我家”胜诉,法院判决张金凤和其余被告在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剩余房款及违约金的缴纳,每份判决中被判需缴清的房款均达150余万、甚至250余万,违约金按照房款的万分之五每日计算。

  根据初步计算,张金凤及其余被告需要缴清的房款、违约金和滞纳金总额大约2500余万元。此后,因张金凤不履行法院判决,这11起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昨天上午,北青报记者随执行法官来到望京南湖中园小区,对其中一套房产张贴执行公告。这是一间位于顶层的复式,里面已被群租给6户人家。经询问邻居,该房产一直处于出租状态。

  法官表示,该房产已被查封,法院会追查违法出租房产的人员,之后会对房内租户进行腾退。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