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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和土地制度要联动改革

2014年08月05日 10:27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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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至此,以往少数地方政府以“土地换户籍”的做法被叫停。

  “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应该把征地、户籍、财政三方面的制度改革统筹起来通盘考虑,并通过制定配套性的改革方案来从整体上推进,实现土地—财政—户籍改革的全面突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称,中国城镇化需要户籍土地改革联动,防止出现户籍制度改革被土地制度锁定的格局。

  有专家曾表示,土地不能转变为财富,是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一体化的阻碍之一。农民进城之后,实际上多数时候表现出“两头靠”的特性,他们既要在城市挣钱生活,同时又不敢放弃农村土地,但土地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太多收益,所以出现大量“空心村”。

  今后的乡镇建设中,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许多地方政府对土地制度改革寄予厚望。然而,因为农民土地财产权保障缺乏制度安排,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很大程度上是模糊的,农民缺乏明确的制度预期,所以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如“土地换社保、土地换户籍”等不合理的尝试。据有关部门统计,高达九成受访农民不愿交地换非农户口,这中间出现了很多诸如强迫交换、强行征地等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

  “现有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看似一个管地,一个管人,似乎很不同,其实很有共性。”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农民的退出权和自由进入权在这两种制度下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保证,而如今户籍改革已经启动,相应的土地制度改革如果不尽快取得突破,有可能会出现两种制度不相匹配的情况,最终拖累城镇化整体进程。(据经济参考报)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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