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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老家房屋受损 可在海口提取已缴公积金修缮

2014年08月06日 10:2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媒体报道说,因台风受损严重的重灾区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用于本人房屋重建、修缮、租赁等,为什么我去省公积金管理局办理,人家却说不能办?”前日,在海口某公司上班的陈先生致电本报,称其文昌老家房屋受损,急需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修缮未果。对此,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作出了相关回应。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文昌人,目前在海口某公司上班,住房公积金是在海口缴存的。因为老家的房子在本次“威马逊”台风中受损严重,他在媒体上看到相关报道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向各直属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因台风受损严重的重灾区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用于本人房屋重建、修缮、租赁等方面支出,办理时限截至2014年9月30日。

  “我去位于海口国际商业大厦的省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工作人员说我不能办理,让我去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陈先生对此感到很纳闷,他说,“我是在海口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什么让我回文昌去办理呢?”记者了解到,7月底,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向媒体发布消息称,对在台风“威马逊”中受损严重的重灾区缴存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用于房屋重建等方面支出。

  记者昨日就此咨询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像陈先生这种情况是可以提取的,但前提条件是,他需要提供文昌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倒损补助名单,如果名单上有陈先生本人的名字就可以办理。该工作人员还提醒称,除了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助名单外,陈先生还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证明、打印缴存流水及账户余额等。“可能是双方沟通不畅导致误解。”该工作人员表示。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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