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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一小区业主自家屋顶搭建广告牌被法院叫停

2014年08月06日 10:56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日前,大冶铜都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经城管局行政审批后,与湖北联城置业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墙体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在该商业用房第5层房顶平台上搭建广告牌。施工中被黄石市中级法院叫停,原因是中级法院将该楼盘1-5楼进行了拍卖。

  据了解,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查封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铜都国际”项目1-5层商业用房,并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之后,该院在小区内贴出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大冶长龙铜都国际项目商业用房房顶平台上搭建广告牌,构筑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铜都国际业主委员会得知后,向黄石市中级法院执行人员提出异议:“你院查封的是铜都国际1-5层商业用房,铜都国际楼顶平台是该栋楼宇居住业主的空中花园,用来通风采光,供业主休闲娱乐之用,法院对楼顶平台并没有查封,也不属于查封范围,无权禁止他人行为。业主委员会根据该房屋买卖合同第十七条之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们认为业主委员会根据全体业主意见在楼顶平台建广告牌是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法院禁止业主建广告牌是无事实法律依据的,法院在执行中制止广大业主建广告牌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应该予以纠正。

  昨日,黄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李远辉法官说,他们拍卖的1—5层商业用房为独立楼盘,本院查封包括第5层屋顶。法院认为他们属擅自处分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行为,损害了将来1—5层商业用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黄石市中级法院已给大冶市城管及房产局去函,要求他们停止建广告牌,但是,业主委员会拒绝叫停,他们认为法院的行为属违法。双方各执一词。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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