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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万拆迁款分配不均引纠纷 女儿份额少发怒

2014年08月06日 10:58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老房子拆迁得到了88万元的补偿,母亲想将拆迁款多分给儿子,引起两个女儿的不满。目前,记者从洪山区司法局获悉,经调解后,这一家庭矛盾已得到解决。

  家住洪山区关山街的王太婆,育有一子二女,前年老伴去世后,一直住在小女儿家。今年雄楚大道重点工程改造,王太婆原来75平方米的住房拆迁,获得8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王太婆将拆迁款按全家人口分成五等份,并把老伴的份额给了儿子。

  此举令女儿们相当不满,子女们为此争论不休。王太婆十分伤心,带着儿女们来到关山街司法所申请调解。关山街司法所所长徐鄂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表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财产由子女共同继承,子女的地位是平等的。结合本案,王太婆房屋拆迁款分配,子女三人应该平等。

  徐鄂建议,老房子毕竟是王太婆和老伴早年辛勤积攒下来的,子女获得拆迁款应心存感激,若全家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可以按照原来决定将补偿款分五等份,由母亲得两份,兄妹三人各一份,并且子女们要履行好赡养义务,使她能幸福地安享晚年。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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