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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案件居高不下只因问责乏力

2014年08月06日 15:5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参与互动(0)

  文/范海江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国土资源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8510件,涉及土地面积11256.9公顷,同比分别增长27.7%和18.9%。

  数字再次直观表明,长期以来土地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的局面仍然在继续。

  而全国土地违法问题又到底有多严峻呢?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开通5年,受理违法线索57万余件;国家信访局统计数字则显示,征地拆迁问题始终占全部上访案件之大半。

  “征你一头牛,补你一只鸡。”利益无疑是土地违法案件高发的诱因。

  每亩几万元从农民手里征地,倒手每亩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卖出,这样空手套白狼的“买卖”,自然对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部分地方政府富有吸引力,所以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对征地总是表现得乐此不疲。

  以计划经济的低价征地,又按市场经济的高价出让土地,使地方政府在获得巨大的获利空间时候,必然伤害的是农民的利益。所以近年来围绕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各地农民对地方政府征地进行抵制、地方政府强制甚而暴力征地现象频出。

  目前国内各地征地补偿标准还是基于1998年新《土地管理法》。该办法将土地补偿费为耕地征前三年年产值均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提高为耕地年产值的4至6倍,最高不超过15倍,两者合计不超过30倍。

  尽管2004年国务院28号文改以“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征地补偿的标准,2010年国土资源部《通知》规定“每2-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但是两次变化难以进行具体数字认定,提高到多少为合理?所以目前各地执行的是“按土地征前三年农业年产均值的30倍”作为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征地。

  按这个征收办法和补偿标准,各地土地补偿价格基本是每亩数万元左右。而这个标准相对于当前我国社会物价水平,已经明显偏低。

  于是,农民提高补偿标准的诉求自然增多。

  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上,农民期待高,而依赖土地财政垄断征地权利的政府愿意做的让步却又有限,土地矛盾导致双方争执不下或土地违法案件发生。

  而部分地方政府之所以在用地方面敢于屡屡违法,根本还在于针对违法用地案件的问责乏力。

  当前,针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地方,国土督察局要对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违法约谈。

  进行“土地违法约谈”,无疑是在打那些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方政府的脸,是很无光彩很丢面子的事情。

  但是细想起来,“违法约谈”无非是一次诫勉性谈话而已,只需要当事地方政府负责人态度诚恳进行自责、并表示将进行认真整改。

  这样的土地违法处置,相对于农民受到伤害的利益无疑过于轻而薄。

  而就只是由国土部门出面,对地方政府用地违法进行“问责”这件事情来看,本身就显得有些许“力量不足”。

  这一点尤其从各地方国土部门在当地尴尬的位置就可以看出来。

  例如某县要上一个工业园区,没有用地指标,县长肯定不会因为没有用地指标而放弃项目上马,因为地方政府需要的是经济发展是政绩。这时候国土部门能做的是什么?不负责任的国土局“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它知道自己啥也改变不了;而负责任的国土局,监察部门去查了,停工通知书也下了,甚而最终还申请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因为国土部门没有执行权,最后法院怎么做,那又是法院的事情了。

  针对各地层出不穷的违法用地案件,在“因公违法”借口下,许多地方和领导,对土地违法变得有恃无恐;针对由于暴力征迁导致的恶性事件频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利益,许多地方的农民正变得更有法律意识和坚强。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方面是时候考虑加强土地监管、执法、问责力度和机制建设了。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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