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业主投诉富邦装饰对施工质量问题拖拉不作为

2014年08月06日 17:0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漫画/何朝霞

  记者 孙占锋

  市民王先生来电:去年1月份,我买的房子交房后,就以5.5万元的价格将装修全包给了长沙富邦装饰公司。因为我在浙江工作,装修期间一直没有管。5月装修完,6月我就把房子租了出去。可是,很快租客就向我反映房子吊顶、墙砖、卫生间、房门等多处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但我联系富邦装饰公司后,他们虽然承诺给我维护,可是拖拖拉拉,一年了还没解决。

  记者调查:接到市民投诉后,记者对此展开调查。记者联系到刚刚从外地回到长沙的王先生。他告诉记者,去年装修期间他一直没在长沙,而且在装修完验收时也没发现太多问题。“房子租出去后,我就又离开了长沙。可是租客没住几天就不停地向我诉苦,说房子的问题太多了,严重影响居住。”

  装修出问题,保修期内却不管

  记者在雨花区劳动中路尊邸华庭小区王先生家中看到,其厨房吊顶多处脱落,卫生间门、墙砖以及阳台瓷砖等多处地方存在装修质量问题。王先生说,他去年发现问题后就和原来负责装修的陈经理联系,对方也表示还在保修期内,会派人去维护。

  但令王先生气愤的是,富邦装饰公司却一直没有行动。去年11月他回到长沙,上门找到装修公司后,另一位刘经理接待了他并承诺过年前修好。“不过,也是口头上说得好,就是不做事。”直到今年7月,事情反映了一年多,房子的装修问题还没解决。

  律师建议:不符合约定可索赔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富邦装饰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确实向公司反映过问题,建议王先生和负责项目的陈经理协商处理,若无法解决就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认为,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装修服务,如业主有证据证明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装修公司所使用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及违约责任,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