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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夜半强拆”:“包干”拆迁惹的祸

2014年08月13日 10:2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2日从河南新郑市政府获悉,对于近日发生在该市龙湖镇的野蛮拆迁事件,经调查组初步调查,该事件主要涉事人员赵观峰、赵岭俊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其他涉事人员正在调查取证中;涉事村小乔村主任孙广玉停职接受调查。

  8月8日凌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张红伟夫妇在睡梦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门掳走,并被带到墓地控制近4个小时,待夫妻回家后发现,四层小楼已经连夜被拆成废墟,此事在11日被网络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强拆夫妻半夜被拖至墓地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强拆的小楼原有四层,一层门面房和二层仓库出租给一户商家做烟花爆竹批发生意。8月8日凌晨被拆当天,张红伟住四楼,他的妻子司桂红住三楼。

  张红伟回忆当晚的情景称:“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上楼,七八个人突然冒出来,有的拿着手电,有的拿着木棍。其中有人嚷了一声:抬走!抬走!我就被架了起来。我当时只穿了内裤。”随后,他的妻子也被架出门口。夫妻两人出门便看到一台挖掘机等在门口,钩机也已经伸到四楼。

  据称,夫妻俩被人塞进车里。大约一刻钟后,他们被拉进小乔村公墓。在被控制近4个小时后,这群人才离开墓地。

  双方对补偿标准各执一词

  记者采访了解到,张家的四层小楼已是第二次面临拆迁,且两次都是“独一户”。第一次是2012年4月12日,107国道升级征迁工作,共涉及148户。当时,最终仅剩张红伟1户不同意拆迁。第二次是今年1月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张红伟房屋又处于该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内,仍为该工程段内仅存的一处民房,不同意拆迁。

  张红伟不同意拆迁,主要原因是未能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690元每平方米——这是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龙湖镇政府副镇长、新闻发言人吕旭卿说,这一标准是参照郑州市2009年颁发的127号文执行的。5000元左右每平方米——这是张红伟坚持的补偿标准。他依据的是国务院2011年1月公布并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按照政府的补偿标准,张红伟发现补偿款甚至无法抵消建房和购地成本。他说:“2008年,购买土地使用权花费18万元,随后建造了四层小楼,建筑花费30余万元,补偿远不够这些成本。”

  吕旭卿说,张红伟提出的补偿标准不够合理。首先,张红伟家虽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从别人手里购地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且房屋建筑没有经过规划许可、没有办理房产证。其次,在107国道拓宽改造时统一了补偿标准,百余户都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补偿。

  所在村“实行包干”拆迁

  吕旭卿告诉记者,拆迁涉及利益太多太大。一边是工程工期紧、拆迁任务重,另一边是拆迁户难协调、不配合,上级还要求每天通报进度,拆迁压力很大。

  今年4月前后,工程征迁指挥部决定,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实行包干制”完成拆迁工作。龙湖镇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考虑主要是让村组去做拆迁户的工作,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拆迁方式。

  针对目前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这类现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指出:“在为公共利益的拆迁过程中,政府是拆迁主体,不能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拆迁,村组不属于一级政府,委托他们是不合法的。”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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