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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平米 新建房要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14年08月13日 17:17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昨日,市城乡建委印发了《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申请工程施工许可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缴纳。

  但工程完工经验收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收款后可100%返退。如果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超过60%的,或是内外墙体已批荡(抹灰)而难以查验其使用新型墙材情况的,专项基金预收款将不予返退。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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