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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局编制机构确定

2014年08月21日 10:3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执行《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局包括10个方面主要职责、6个处和24名工作人员。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三定方案”确定后,楼市调控将更加有的放矢,将有利于楼市秩序的建立,同时将改变市场预期,从而规避房价大幅上涨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包括10方面的主要职责,具体是:拟定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办法、标准规范,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土地权利制度研究,负责定期组织全国性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指导地方地籍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土地遥感监测工作,以及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记者于梦江、赖伟行)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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