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迟迟不交 美政花苑几十位业主成被告(2)
物业解释,历史问题难解决
诉讼的方式的确起了作用
对于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物业公司坦言,部分问题确实存在,但很多是历史问题,物业公司无法解决。
比如一些业主反映架空层出租影响居住环境。匡经理说,实际上,这些架空层原来的用途应该是车库等社区配套用房,是前物业公司管理时把这些空间隔开出租出售的,由此带来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他们也无力解决。
而有业主反映屋顶“平改坡”后漏水。匡经理解释说,“这需要动用全楼居民共有的维修基金,全楼居民都要签字同意,有些居民认为你一单元的事情,跟我三单元没关系;你顶楼的事情,不关我三层的事,问题就没法解决了。但是业主就认为责任就是物业的。”
诉讼的方式确实起到了作用。第一批立案的16户业主,都是有车位没交物业费的,他们收到调解书后,已经有14户主动缴清了托欠的物业费。
律师说法:物业诉讼维权合情合理
业主也可维权,需要具体举证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杭州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类似物业告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案例,有增加的趋势。“当然不是把欠费的都告了,而是针对某一批,或者某几个严重的业主。”
所以,美政花苑的案例很具有代表性,这其中的一些法律常识,我们请来点ASIR精英律师团的戴和平律师和李小文律师为我们解读。
两位律师首先确定了一个定论: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一告即赢。“双方签了合同,业主接受了服务,按时交纳物业费就是义务和责任。”
当然,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也有两个途径维权:
一是,举证物业公司违约在先。业主可以对照当初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的服务标准,发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切忌口头说对服务不满意,服务不好,这都很难鉴定,要有具体情况,具体照片留证。这样一来,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进,真不行打官司也有理。”
具体到美政花苑的案例,就是拒交物业费的业主需要举证。“虽然收到了传票,但是业主还拥有抗辩权和反诉权,要证明物业公司违约在先,才导致业主拖欠物业费的。” 李小文律师说,此前,国内也有案例,最后法院认为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被判不全额交物业费。
二是,联络业主,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解聘物业公司。“前一个是业主个人就可以合理维权的,这一个是需要绝大部分业主参与的,超过半数以上的业主不满,就可以解聘双方的合约了。”
采访中,少数业主还表达了这样的想法:“无所谓,收到传票,我也不去法庭,你能怎么样?”对此,律师提醒:根据民事诉讼法,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会视作业主放弃反诉权,且会以败诉居多。